Coinbase 请求法院驳回 SEC 指控,称平台代币非投资合约

    全美最大交易所Coinbase在29日时,递交一封给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KatherineFailla(凯瑟琳·波尔克·费拉)的信件,提到Coinbase平台上的数位资产并非「投资合约」,也不归类于证券,因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无权对其进行监管,在另一份177页提交给法院的版本中,也再次重申对投资合约的认定立场。Coinbase法务长PaulGrewal同日也在推特(Twitter)发文回应,SEC的指控远超出现行法律条文,应该被驳回。

    Coinbase认为SEC不具有监管非证券类代币的权利Coinbase致信法官的4页信件中解释,2021年4月Coinbase经SEC审查通过后注册成立,当时就有6种代币,是包含在这个月6日遭SEC认定为「加密资产证券」的12种里面,但Coinbase那时并未接到违反《证券法》的通知。两年后SEC起诉Coinbase,主张平台流通的12种代币、服务内容跟交易属于「投资合约」,Coinbase法务团队解释,如果没有「签订合约」来赚取利润,或是管理阶层对投资者有履行合约的义务时,这只能视为「资产出售」而不是「投资合约」,如果真的SEC真的有监管权,也应该要修正「投资合约」的说法。

    Coinbase同时引用了前SEC资深官员的看法,曾被认定为证券的代币(比特币、以太币)已经因区块链逐渐去中心化时,可以免去具证券的身分。2021年SEC主席GaryGensler在国会公开评论,加密货币交易所并没有相关监管单位,仅有国会能授予监管交易所的权利,但2022年年底又改口有监管资格,换言之SEC自始便没有介入监管的标准。

    「即便SEC观点是正确的,其所提出的资产和服务应该要符合现有的监管规范,这起法律诉讼也必须在这个基础上被驳回,因为这违反了Coinbase的程序正义,已经构成程序滥用。」,Coinbase法务团队补充道。SEC仍未回应2022年Coinbase提交的请愿书内容这个月6日,SEC对Coinbase提起诉讼,表示该平台上有近12种代币属于「加密资产证券」认定Coinbase违反《证券法》,随后Coinbase向法院要求SEC针对去年提交给SEC的一份请愿书,内容涉及「哪些加密货币应被认列为证券、数位证券监管规范」做出回应,但SEC不仅没答复更向法院要求延长回复期限,截稿前SEC仍没有给Coinbase任何配合监管的法源依据。